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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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编委〔2011〕5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朝编〔2011〕27号),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来广营地区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乡党委(地区工委)主要职责
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一级基层组织,地区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是乡(地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乡(地区)工作实行全面政治领导,并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人民团体充分行使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 研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发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 负责本乡(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4. 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和考核工作。
6. 负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7. 领导本乡(地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8. 领导统一战线和人民武装工作。
9.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支持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主要职责
乡人民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地区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 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 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 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 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 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 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 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 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 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 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 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 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广营乡(地区)党政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财政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矛盾调处中心来广营地区分中心)、社会事务管理科、科教文体办公室(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户办公室(房屋管理科)、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队)。
来广营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郊野公园管理中心来广营乡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来广营部门行政编制108人,实际96人;事业编制51人,实际41人;聘用人员--临时工人420人。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先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细化部门预算,通盘考虑全乡收入和支出项目。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控制,确保各项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实行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推行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2、以社会管理为本,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将群众实际需求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引导方向,大力支持民生工程;继续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惠民工作;加大对养老助残事业的支持力度。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我乡百姓安居乐业,民生幸福。
3、强化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使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严格履行内控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对年度内完成的涉及乡、村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予以内部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215.8098万元,比2017年10960.5856万元增加6255.2242万元,增长57.07%。其中:财政拨款17215.8098万元,比2017年10960.5856万元增加6255.224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507.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37%,比2017年3076.95万元增加430.28万元,增长13.98%。
(二)项目支出预算13708.579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9.63%,比2017年7883.6356万元增加5824.9442万元,增长73.89%。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新增其他农业支出(农村地区环境建设资金)及其他农林水支出(郊野公园、平原生态林、平原造林养护及土地流转资金)。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来广营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6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6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4.0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17.5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来广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32.8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5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15.100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6.5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979.121736万元,其中:汽车12辆,129.45210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534.3026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件)